嬰幼兒預防注射
嬰幼兒預防注射 注射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 (遇國定假日停診),「請注意」卡介苗注射時間:「僅」每週一上午9點至11點(10:30前須報到)(遇國定假日停診)。
攜帶文件:兒童健康手冊、健保卡。
流程: 至本所大門入口評估處填寫 “預防注射前幼兒健康評估表”,至二樓掛號,依掛號順序至注射室注射疫苗。
育齡婦女~德國麻疹預防接種:
對象:提供15歲~49歲婦女(含外籍婦女)需經醫院檢驗無德國麻疹抗體可免費接種“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”注射。 攜帶文件:健保卡及身分證。 注射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。
檢附檢驗證明,一般婦女為3個月內之檢驗報告,產婦為產檢日起2年內的檢驗報告。
流感疫苗預防接種(每年流感季限定,疫苗用完為止)
一、流行性感冒預防接種
攜帶證件:兒童健康手冊(學齡前嬰幼兒)、健保卡及身份證
| 開打時程 |
實施對象 |
第一階段
(114年10月1日起) |
-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- 65歲以上長者
- 55歲以上原住民
-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-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- 孕婦
-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-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-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-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-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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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
(114年11月1日起) |
開放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|
二、肺炎鏈球菌疫苗:
- 實施對象:
1.全國65歲以上【以115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50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民眾。
2.全國55至64歲【以115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60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原住民,需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3.19至64歲【以115年為例,實施對象為於民國51年(含)以後出生且96年(含)以前出生】符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(IPD)高風險對象定義之民眾。
4.年齡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計算。
※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,請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,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。
- 脾臟功能缺損。
-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。
- 人工耳植入。
- 腦脊髓液滲漏。
- 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。
- 自115年1月15日(含)起,以1劑新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PCV13/15及PPV23之2劑接種,依疫苗轉換期程,提供1劑PCV20或銜接接種使用之1劑PPV23。
- 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原則如下:
1.從未接種過PCV13/15/20及PPV23者,接種1劑PCV20。
2.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,接種1劑PCV20。
3.曾接種PCV13/15且間隔至少1年者(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「機構住民」及「洗腎患者」間隔至少8週),應先以1劑PPV23銜接接種。至PPV23用罄後,則以PCV20取代接種。
4.如已接種過PCV13/15及PPV23或PCV20,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,無需再接種PCV20*。
〔註〕*針對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,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/15及PPV23,可於滿65歲(含)且與前劑間隔滿(≧)5年後,再追加接種1劑PCV20。
- 攜帶證件:健保卡及身份證
〔註〕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。
- 本所接種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(遇國定假日停診)
新冠疫苗預防接種
- 攜帶證件:健保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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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接種年齡 |
開診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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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65歲以上長者
55歲以上原住民
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孕婦
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COVID-19疫苗第1劑公費接種對象擴大為「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延長至115年7月31日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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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(遇國定假日停診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