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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預防注射

嬰幼兒預防注射 注射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 (遇國定假日停診),「請注意」卡介苗注射時間:「僅」每週一上午9點至11點(10:30前須報到)(遇國定假日停診)。
攜帶文件:兒童健康手冊、健保卡。
流程: 至本所大門入口評估處填寫 “預防注射前幼兒健康評估表”,至二樓掛號,依掛號順序至注射室注射疫苗。

育齡婦女~德國麻疹預防接種:

對象:提供15歲~49歲婦女(含外籍婦女)需經醫院檢驗無德國麻疹抗體可免費接種“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”注射。 攜帶文件:健保卡及身分證。 注射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。

檢附檢驗證明,一般婦女為3個月內之檢驗報告,產婦為產檢日起2年內的檢驗報告。

 

流感疫苗預防接種(每年流感季限定,疫苗用完為止)

一、流行性感冒預防接種

攜帶證件:兒童健康手冊(學齡前嬰幼兒)、健保卡及身份證

開打時程 實施對象
第一階段
(114年10月1日起)
  •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  • 65歲以上長者
  • 55歲以上原住民
  •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  •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  • 孕婦
  •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  •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  •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  •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  •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第二階段
(114年11月1日起)
開放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

二、肺炎鏈球菌疫苗:

  • 實施對象:
    1.全國65歲以上【以115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50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民眾。
    2.全國55至64歲【以115年為例,接種對象為60年次(含)以前出生】原住民,需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    3.19至64歲【以115年為例,實施對象為於民國51年(含)以後出生且96年(含)以前出生】符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(IPD)高風險對象定義之民眾。
    4.年齡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計算。
    ※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,請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,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。
    • 脾臟功能缺損。
    •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。
    • 人工耳植入。
    • 腦脊髓液滲漏。
    • 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。
  • 自115年1月15日(含)起,以1劑新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PCV13/15及PPV23之2劑接種,依疫苗轉換期程,提供1劑PCV20或銜接接種使用之1劑PPV23。
  • 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原則如下:
    1.從未接種過PCV13/15/20及PPV23者,接種1劑PCV20。
    2.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,接種1劑PCV20。
    3.曾接種PCV13/15且間隔至少1年者(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「機構住民」及「洗腎患者」間隔至少8週),應先以1劑PPV23銜接接種。至PPV23用罄後,則以PCV20取代接種。
    4.如已接種過PCV13/15及PPV23或PCV20,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,無需再接種PCV20*。
    〔註〕*針對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,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/15及PPV23,可於滿65歲(含)且與前劑間隔滿(≧)5年後,再追加接種1劑PCV20。
  • 攜帶證件:健保卡及身份證
    〔註〕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。
  • 本所接種時間: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(遇國定假日停診)

 

新冠疫苗預防接種

  • 攜帶證件:健保卡
  • 接種年齡 開診時間

  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    65歲以上長者
    55歲以上原住民
   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   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    孕婦
   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   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   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
    COVID-19疫苗第1劑公費接種對象擴大為「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延長至115年7月31日止!

    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8:30~11:30(遇國定假日停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