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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食品中毒發生,謹守食品中毒五要原則,飲食更安心!

  • 發布單位:食品藥物管理科

    今夏天氣高溫炎熱,7、8月份連續發生高雄剉冰店冰品配料44人食品中毒及桃園攤商越南法國麵包422人食品中毒等媒體關注重大食安事件,經衛生單位稽查,現場製作環境衛生均有常見地板破損不潔、冰箱溫度不足、病媒蹤跡、作業人員配戴飾品、食材未離地或覆蓋等多項衛生缺失,而製作過程中有使用豆類配料、蛋黃醬等易遭受沙門氏桿菌污染食品。從患者食用後陸續出現腹瀉、嘔吐、發燒等不適症狀,並從人體檢體檢驗出沙門氏桿菌陽性反應,推論是沙門氏桿菌污染導致之食品中毒案件。嘉義市政府衛生提醒民眾,沙門氏菌是造成食品中毒常見的病菌,易受污染的食物包含生的或未煮熟的雞蛋及雞蛋製品、牛奶或乳製品、禽畜肉類等,若店家製作食物時遭到污染,又保存不當,沙門氏菌易在高溫下大量繁殖,導致食品中毒發生,因此,建議民眾儘量避免生食,而購買食物後,最好於2小時內食用完畢,或及早冷藏保存,避免長時間放置室溫,讓自己飲食更安心。

    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廖育瑋局長亦呼籲,為防範食品中毒發生,請餐飲冰品業者務必謹守食品中毒五要原則:(1)要洗手:調理食品前,手部要清潔,傷口要包紮。(2)要新鮮:食材要新鮮,用水要衛生。(3)要生熟食分開:處理生熟食應使用不同的器具,避免交叉污染。(4)要澈底加熱: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℃。(5)要低溫保存:食品應保存低於7℃,不宜放置於室溫下過久。並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,經稽查有衛生缺失命其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。另變質或腐敗的食材切勿烹調使用,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,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,才能讓民眾吃得健康又安心。